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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档案管理事实细则

信息来源:昆明市城建档案馆      发布日期:2009-11-07      浏览次数:1074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昆明市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 市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的中枢神经和命脉。为此,加强城市管线工程测绘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 要,做好城市管线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必将给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及城市改扩建工程带来极大的方便,它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加强城市管线工 程竣工测绘档案的管理,还可避免因在城市施工中盲目开挖挖断地下管线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

 

第二章 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档案管理范围

 

第三条 昆明市行政区划内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机关、驻昆部队建设的管线工程都属于管理范围。

第四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划内进行管线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待工程竣工后管线工程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各自的管线工程竣工测绘并建立其档案,按期向昆明市城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第三章 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管理

 

第五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划内承担管线工程竣工测绘的单位,要持有国家、省、市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并经市城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声和认定才能承担昆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任务。

第六条 昆明市各专业管线建设单位,凡承担自身管线工程竣工测绘任务,要求建立专门的测绘队伍,并持有省、市颁发的测绘许可正,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承担本单位的专业管线竣工测绘任务。

第七条 为提高现代化的管理水平,凡承担昆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的单位,其测绘成果成图资料必须建立在“昆明城市综合管网管理系统”(KMGIS)的基础上,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第八条 昆 明市各建设单位,凡新建或改扩建管线工程,在管线工程施工前,必须到市城建档案馆查清施工地段原有管线状况或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探测部 门查清管线的走向和位置后方能进行施工,新建或改扩建的管线工程完工后,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竣工图的编绘,待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管线工程竣工测绘并向市城建 档案管理部门申请进行管线竣工验收。

第九条 凡 承担昆明市行政区划内管线工程竣工测绘的单位,对地下管线不清的,必须进行探测测绘,对管线测绘成果资料及图件必须做到自身的三级检查无误后,把全部测绘 成果资料及图件(清绘图)报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成果的整理和图纸印刷。最后把所测绘的成果资料及图件整理好移交建设单位,由建 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第十条 凡承担昆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的单位,测绘起算成果必须到市测绘管理部门申请提供,对提供的测绘起算成果资料要注意保密。

第四章 专业管线和庭院综合管网竣工图要求

 

第十一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划内进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放线和竣工测绘的单位必须做到5统一

11987年昆明座标系;

2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3、昆明市地形图统一分幅;

41985年建设部部颁《城市测量规范》和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以及本实施细则;

51988年国际《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在未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另建和采用其他系统。

 

第十二条 管 线工程竣工测绘,控制点的布设应在城市基本控制网的基础上加密下一级控制点,布网方案应看测绘范围大小,然后决定布设相应的等级,布设方式可采用闭合导 线、附合导线、支导线或极座标点的形式进行,其中支导线布设最多不超过四点,为了避免测错,支导线水平角和垂直角要求观测二测回,观测方法采用左右角各观 测一测回。在利用城市控制点做起算点时,必须进行角度或边长的检测。

 

第十三条 各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城市测量规范》第二章“城市平面控制测量”和第三章“城市高程控制测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图根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按《城市测量规范》第四章第427条执行。

 

第十四条 各级导线高程和图根高程测量可采用直接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高程均可,精度按规范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级导线点和图根点计算可按不同等级可采用整体平差或简易平差方法进行。

各种观测成果(包括原始观测记录)要求统一。用人工记录时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或转抄。

测绘仪器(包括红外测距仪和经纬仪)要求每年检查一次,温度计和气压表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校。

 

第五章 管线工程分旧有管线的普查整理测量(简称:整测)和新埋管线的竣工测量(简称:新测)两种。

 

1、 整测

首 先由建设单位收集原有管线资料和现有资料,并由建设单位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实地勘定核实管线位置及走向,查清管线的来龙去脉。对不清楚的管辖要进行开 挖或用探测仪进行探测标注,然后进行测绘。指定管线位置人员应前面负责。不能凭回忆随手指定,以确保管线位置的准确性。

2、 新测

新埋管线在施工前应严格按规划红线与管线设计座标用解析法的方法进行放线,并按实际桩位挖槽埋设。

管 线工程竣工测量,必须是在管道定位后覆土之前,用解析法测定其管线特征点中心座标及管线或管(沟)顶底高程。覆土后再测一次地面高程。若新埋管线覆土前来 不及测绘时,施工单位要利用施工图编绘管线竣工图,把管线位置和埋深标绘在竣工图中,也可用栓点法的办法把点为栓出,栓点方法用统一表格记录,待管线施工 完成后再进行实测。

 栓点方法:当管线在定位后覆土前,先吊一垂球,对准管线特征点中心位置,然后在地面上选定三个明显的便于长期保存的地物点或构筑物点,用钢尺量取各点至重球线的水平距离,在栓点表格中绘出栓点图并进行准确记录。对所交会的点位示误三角形内切圆直径实地不超过5cm;另外选二个高程参考点对管线特征点用水准仪测定管顶或管(沟)底高差,并标注在栓点表格中,栓出的点位按管线种类进行统一编号。栓点表做为统一格式装订、归档保存。

管线特征是指:管线起点、终点、转折带内、变径点、变坡点、三通、四通、交叉点(包括新旧管线交点)、检修井、窖井、集水井、抽水井、闸阀、消火栓、水表、排气阀、人孔、手孔、蓄水池、变压器、入地点、出地点等。

 

第十七条 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取舍原则

  将调查项目内容填入相应的成果表中,并在管线综合图上加以注明。

各种管线的管径或断面注记以毫米为单位,两条以上并行或重叠走向的管道,要整体考虑取最大端面,如两条并行的直径为500mm的圆管,可写成2×500

管线三通的注记,应先注主管管径,后注支管管径,如:200×100

 

第十八条 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线特征点按规定全测,直线部分相隔100米左 右测一点,所测管线必须在图上标注管线种类(代码)、编号、规格、流向、剖示图及容量等内容。管线密集处要求放大样表示。其中:上水进户管;下水进户管、 住宅楼厕所至化粪池管道、化粪池窖井、化粪池至干管管道,建筑物周围的雨水沟;电力、通讯房子与房子之间、房子周围的架空线路;只在图上表示,不编号,不 编写成果表。下水检查井各管道口高差不一致的,要求测绘不同位置各管道口的管(沟)底高程。并标出检查井适宜图和方向。

 

第十九条 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精度要求;测解析座标的管线点点位误差(指测点相对于临近解析控制点)不应大于实地5cm;管线点的高程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临近高程起算点)不应大于实地±2cm

综合地下管线图测绘的精度要求:地下管线与邻近的地上建筑物、相临管线、规划道路中心线的间距中误差,如用解析法测绘,150011000图则不应大于图上±0.7mm

管线工程测量要求在管线定位后覆土前进行,对旧有管线位置应开挖探查或用探管仪分析查定。

 

第二十条 测绘150012000比例尺带状地形图,带状地形图宽度以规划道路以测出两测第一排建筑物或红线外20米为宜;非规划道路根据需要确定。带状图的分幅设计要求可参照《城市测量规范》第6222条。测绘内容按管线需要取舍,测绘精度同基本地形图。

 

第二十一条 解析法管线测量即在城市各级控制点和加密点上进行。测绘方法和各项限差参照《城市测量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对测绘成果资料及图件必须建立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图解法管线测萤, 一般应在符合现状的地形图或街道路网图上绘制,如没有符合现状的地形图时,要求地形与管线同时测绘和进行补测或修测。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管线要求测绘l500带状地形图,对较长路线的管线工程在郊区部分视其具体情况可测绘11000l2000管线带状地形图, 但事先必须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进行审批。

带状地形图测绘内容及精度与城市基本地形图一致。

第二十四条 管线专业代码方法

各专业管线点按统一代码进行。其中:上水“JS”、 消防XF”、污水WS”、雨水YS”、煤气中压“MZ”、 低压“MD”、热力RL”、(热水“RS”、蒸汽“ZQ)电力:动力D”、照明“Z”、电讯:广播“GB”、市话“SH”、 长话“CH”、电视“DS”、通信“H”、工业管道“G”、石油“SY”、乙炔“YQ”、排渣“GZ”、氧“Y”、氢。Q”、人防“RF”。

其它特殊管线点编号用汉字注记。

代码原则:城市公用管线以城市道路的起始位置进行编号,代码后面加管线所在道路位置码然后加顺序号,道路所在位置码:按国际统一代码,其中:东向“E”、南向“S”、西向“W”、北向“N”、中为“Z”。

编号原则首先编主干管,再编干管和支管,庭院管线编号一律从市政干管开始编起,编号中允许空号、不允许有重号。

 

第六章 管线工程竣工图编绘

管线符号主要以国标图式为主,规范图式补充,图式规范中没有的符号测绘单位可按管线专业符号进行补充。

各专业管线注记,上水管线注记水池容量,管径和埋深;下水注记水池容量、管径、断面尺寸(宽×深)埋深、窨井井内各管底高程不一致的,要在成果表中注记各管底高程和方向、流向;电力注记:变压器容量、配电房、线路电压、一杆多线的要求画剖示图;地下电力线路注记断面尺寸(宽×深)直 埋电缆注记埋深标高及电力伏数。电信注记:分线盒、总机电话门数和分机电话门数,线路对数、管块管道要求注记电信孔数、埋深测至板顶标高,一杆多线的要求 画剖示图;煤气注记:中压和低压、管径、埋深、调压站、热力管道注记:管径、架空管注记架空高。埋地管注记埋深并注记锅炉吨数;工业管道注记:埋深、架空 高、管径、用途。

 

第二十五条 专业管线工程竣工图分色制版要求

1、基本地形图(带状地形图)——黑色

2、上水——兰色

3、下水——褐色

4、煤气——粉红色

5、热力——橘黄色

6、电力——大红色

7、电信——绿色

8、工业管道——黑色

9、人防工程——黑色

 

第二十六条 管线竣工图绘制

1、专业管线工程竣工图及庭院综合管网工程竣工图一律在符合现状的基本地形图或带状地形图底图上进行。

2、各种管线要求分专业清绘,并分色制版印刷,绘图误差≤±O2毫米,图廊整饰同基本地形图。

3、图上数字、文字注记一律用植字或字模版清绘,不能用手写体。以确保图纸的质量。

4、图幅按60cm×50cm正方形分幅。

5、专业管线及庭院管线图必须绘制图例说明。

6、城市综合管网地形图、专业管线地形图、庭院综合管网

地形图一般情况下按正规分幅进行,当测图面积小于半幅图而

且又占几幅图,这种情况可以清绘在一幅图上,然后把正规分

幅线用实线联通,每幅图只能有一个西南角编号,其编号注记

在图名下面。

第二十七条  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档案

1、技术设计方案() 一式三份

2、控制点测量手薄及数据软盘;

3、管线特征点测量手薄及数据软盘;

4、管线栓点法测量手薄;

5、控制点展点图 一式三份

6、管线特征点成果表 一式三份

7、管线地形图原图;

8、管线地形图清绘二底图;

9、综合管线地形图;

10、仪器鉴定资料;

11.测绘成果检查报告及有关说明;

12.技术总结 一式三份;

13.市级检查验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