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5〕1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建设科技项目的选题、申报以及立项计划下达后的项目科研合同、实施、结题报告、验收申请等相应工作。
附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建发〔2015〕19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市容园林局、园林环卫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为规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建设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我厅制定了《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