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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季度 资料员(城建档案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2-18      浏览次数:2123次
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发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建档案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1〕176号)要求,上岗执业的城建档案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档案业务水平,结合《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渝府第240号令)的颁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定举办城建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的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1、《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2、国家和重庆最近颁布的城建档案法规;
3、建设工程档案填表及著录软件的应用;
 
二、培训对象
 
持有《城建档案管理员岗位证书》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发企业的城建档案从业人员。
 
三、报名及交费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2月18日~3月25日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专人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交费时间及地点,如未收到信息可在3月29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报名状态,如显示通过审核,可在本网站“培训专栏中”查看交费时间及地点。
 
四、培训方式、时间及地点
 
培训采用脱产集中学习的方式。培训时间、地点以交费时领取的课程表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200元、书籍资料费120元、考务费30元,共计350元。遗失办证费55元(在证书有效期内丢失了资料员证的需补办的合计交费405元)。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建档案员继续教育年限由二年改为三年一审,未参加继续教育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不得上岗。
2、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超过继续教育年审时限的证书一律作废。


 
 
联系人:刘朴  熊鑫    联系电话:023-63620348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