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城建档案信息技术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城建档案馆(室):
为提高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和信息化水平,推动数字化交付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电子文件管理,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关于举办城建档案信息技术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建科信函〔2018〕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馆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城建档案信息技术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建科信函〔2018〕40号).pdf
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