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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启动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报送工作

信息来源:鄂州市城建档案馆      发布日期:2015-12-05      浏览次数:3172次
    日前,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向鄂州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竣工档案的同时,应一并移交对应的工程电子档案。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报主体,应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这是鄂州市贯彻落实新国标《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新举措。为此,鄂州市城建档案馆将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把电子档案信息与纸质档案信息整合起来,确保建设工程电子档案顺利接收,全面提升城建档案业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