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定
(一)凡在深圳市或深圳驻外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除外,以下统称机关),实行了档案综合管理的,都可以申报档案综合管理升级。
(二)申报等级原则上提倡由低向高逐级申报,确实具备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报高的等级,但省特级必须是成立时间五年以上,且档案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规模的机关方可申报。
(三)已获得档案综合管理省二级或省一级的机关,一般需经一年后才能申请晋升更高的等级。
(一)升级申请(1份);
(二)升级准备及自检情况详细汇报(1份);
(三)《档案综合管理升级自检及考核评分表》(1 份);
(四)《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升级申报表》(4份)。
(一)申报机关对照《广东省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升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确定申报等级;
(二)受理材料;
(三)预检;
(四)评审;
(五)发证、备案。
申请人对该事项的办理过程与结果均享有陈述权、申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