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建档案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城档会[2004]1号]
各市、县城建档案案(室):
为了适应城市现代管理的需要,确保城建档案馆(室)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和财政部《关于事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以及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辽价发[200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城建档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城建档案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试行收费标准》。
现将《辽宁省城建档案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印发你们请各市、县城建档案馆(室)接到本通知后,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方可参照执行。
附:《辽宁省城建档案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试行收费标准》
辽宁省城建档案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试行收费标准
第一条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和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规定,城建档案锭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加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更好的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在收费工作中有所遵循,结合我省城建档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辽宁省城建档案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试行收费标准》。
第二条 城建档案馆(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采取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确保委托的利益。
第三条 各市城建档案馆(室)凡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项的,必须到同级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有偿服务,持证收费,按章纳税。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 场技术咨询
建 设项目开工前,城建档案馆派专门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根据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和内容,进行档案工作交底,培训档案技术人 员,开工时检查前期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指导施工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收集,基础核验时检查和指导基础施工阶段和隐蔽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工程主体施工各 阶段指导和检查主体施工阶段档案收集情况。工程预验收前,指导和检查工程全部档案资料能隐蔽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工程主体施工各阶段指导和检查主体施 工阶段档案收集情况。工程预验收前,指导和检查工程全部档案资料能否满足归档要求,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凡是接受委托的建 设工程竣工时,由城建档案指派专业人员对工程档案进行全面的审核,确保齐全,完整,加盖城建档案人员印章并及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为建设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前提条件。
以上服务,单位工程收取服务费5000—10000元;管线工程按工程建设长度计算,每延长米为10元,最低不少于500元。
(二)编制档案(整理、立卷)
城建档案馆对接受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列、编页、修整、裱糊、折叠、编制目录,制作备考表、装订、购置卷皮、卷盒、填写案卷封面、案卷脊背,档案信息全部输入计算机等。每卷收费50—100元。
(三)编制工程竣工图
根据工程变更单,修改工程竣工图,确保图纸和建筑物一致,并按国家标准对图纸进行折叠、编目、排列、整理(具体内容同上),至此形成一套完整的合格工程竣工档案。单位工程收费2000—5000元。
(四)建设工程照片档案拍摄、整理
内容包括拍摄、整理、著录、保管等。单位工程收费1000—2000元。
(五)建设工程录像档案拍摄、制作
内容包括负责工程开工前原貌、开工前后各阶段进度、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跟踪拍摄、制作、编辑电视资料片,并制成光盘,一套交建设单位,一套由城建档案馆负责保管和维护。单位工程收费5000—15000元。
以上工作按职责,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来完成。
第五条 各单位收取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必须用于城建档案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开支和补充业务经费不足,不准挪他有
第六条 本收费标准属于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具体收费各地区还可根据建设工程的投资规模、建筑面积、工程周期、难易程度上下浮动,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辽宁省城建档案协会
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