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馆业务指导科对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在召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时,应邀请本馆业务指导科人员参加。
二、由业务指导科负责工程档案的审验接收。
三、一个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全部移交进馆后,由业务指导科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经分管业务副馆长审核后,签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执《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他规定文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四、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向本馆移交一套齐全、成套、整理规范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