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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接收指南

信息来源:潜江市城建档案馆      发布日期:2014-12-30      浏览次数:643次
       1、加强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联系,指定工程项目档案监督负责人和声像档案监督指导员,并公示电话,开展工程档案的动态指导与工程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和及时进馆。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后3个月内向我馆业务指导科移交全部工程档案原始资料,由业务指导科在1周内审查完毕并填写反馈意见通知单给建设单位,所有资料齐全后交档案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在15日内完成档案的验收入库。

3、对收集、接收的城建档案及时进行登记、整理、鉴定、分类、编目和入库,并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