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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报送工程竣工档案程序

信息来源:昆明市城建档案馆      发布日期:2009-11-07      浏览次数:529次
1、工程竣工档案相关政策、法规、内容咨询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1995)51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向昆明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准确、齐全的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建筑工 程竣工档案、综合管线竣工测量档案、声像档案三个部分)。各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报件手续时,必须到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工程科,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取 得联系,咨询、了解工程竣工档案相关政策、法规及内容,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建筑工程竣工档案
        建设单位在与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工程科该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就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竣工图的编制等有关问题进行业务咨询,或寻求现场指导及跟踪服务,以确保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能完整、准确、齐全归档保存。
        所移交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必须是原件。
        (2)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
        建设单位应根据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相关规定编制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在编制之前,必须先到工程科了解相关技术规定及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3)声像档案
        建设单位应根据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相关规定编制声像档案。在编制之前,必须先到信息科了解相关技术规定及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声像档案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进行跟踪拍摄。
3、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报请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安排有关业务科室参加,就工程竣工档案进行审验,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4、违规处罚
        违反城建档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昆明市城建档案监察大队将依法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