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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建档案馆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保定市城建档案馆      发布日期:2012-04-02      浏览次数:734次

    档案查询
    城建档案馆接收、收集档案的最终目的是对外提供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都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持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来本馆查阅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城建档案资料。
档案提供利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档案复制件提供利用
    利用者对所利用档案的有关内容可以要求复制(包括复印、摘抄),将复制件取走利用。本馆提供的复制件加盖查阅专用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2、出具证明
    在利用者所需利用的档案内容原件不能带出,又不能复制的情况下,本馆可根据档案内容实际情况,出具有效证明,加盖查阅专用章,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关征拨用土地、房地产权证等档案内容。

    联系电话:0312-3088790


    业务指导

    市城建档案馆长期开展针对性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讲解,建筑、市政、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还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程档案资料编制、整理。

    联系电话:0312-3088793


   GIS信息/声像制作

    可以根据客户需要:(1)地下管网信息查询(2)收集工程声像资料;(3)音像复制、照片拍摄;(4)摄制电视专题片、设计、制作专题照片(图片)集等。

    联系电话:0312-308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