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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次数:1714次
     山西省物价局消息,山西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公益性管线入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 有偿使用费用,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事项。供需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所在城市(县)政府通过开展成本调 查、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形式,为供需双方提供参考依据。

    收费的同时,也要扶持公益事业。企业及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 运营管理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对城市市政路灯系统、公共安防监控通信系统等公益性管线入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 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适当优惠,并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由各市(县)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有效解决“马路拉链”“空中蛛网”等问题,而且对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山西省《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开始,太原市率先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其他设市城市逐步推进。(记者 何宝国)